

售后服务
售后政策
购买无锡龙之恒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龙之恒科技”)的产品,即可免费享受一年恒星服务(保修)。若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报修。敬请您留意以下条款,在您购买本公司产品之时,视同已向您告知并已获得您的认可。
(一)服务范围
1. 恒星服务(保修)是由本公司向用户推出的标准售后服务,为满足用户的差异化服务需求我们还推出了恒星服务pro;
2. 在服务期间内,若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不包含人为损坏、意外故障),龙之恒科技将为您提供恒星服务(保修);
3. 本服务包含技术支持和故障修复两个主项目(具体子项目请查看下方说明);
(二)服务项目
1. 协助用户远程检测、分析故障原因等技术支持;
2. 免费提供零件,授权及指导用户自助更换零件维修;
3. 如果用户无法检测出故障原因,可申请免费返厂检测;
4. 如果用户无法自助更换零件修复故障,可申请免费返厂维修;
5. 维修时免费更换零件;
6. 修复后免费运输至用户处;
(三)服务政策
1. 自出厂之日起享受一年恒星服务(保修),服务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可向本公司申请恒星服务(保修);
2. 服务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在用户无法自助维修时可向本公司申请返厂维修;
3. 返厂维修的运费及保费,由双方承担各自发出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即用户负责返厂时的费用,本公司负责产品修复后返回用户处的费用;
4. 服务期限以产品收货日期\开具发票日期\生产日期(依次按顺序最早生效且有凭证的满足其中一项)作为起始时间;
5. 非人为损坏及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产品故障在服务期内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四)非恒星服务(保修)条款
以下情况不属于恒星服务(保修)服务范围,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用户需要支付维修费用。
1. 超过恒星服务(保修)有效期限;
2. 无服务卡、发票或服务卡与发票信息不符;
3. 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
4. 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
5. 未按《用户手册》的要求使用、保养及调整造成的任何损坏;
6. 超出正常使用条件,强行使用本产品造成的故障或损伤;
7. 未经本公司授权的人员私自拆动或修理;
8. 恶意损坏服务卡内容、产品信息,包括模糊破坏、自行撕毁、篡改等;
9. 其他非产品本身设计、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本售后政策及恒星服务(保修)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售后服务需用户自行承担用户所在地至本公司的往返运费及保费。
延保政策
感谢您购买恒星服务pro(延保),此服务由无锡龙之恒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龙之恒科技”)提供,请您敬请留意以下条款,该条款在您购买本服务之时,视同已向您告知并已获得您的认可。
(一)服务范围
1. 恒星服务pro(延保)是由本公司向用户推出的一款有偿增值服务。在服务保障期间内,若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本公司将为您免费检测、维修。(不包含人为损坏、意外故障)。我们为您提供的延保期限分别为: 一年、三年期供您选择;
2. 恒星服务pro(延保)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其他国家、地区的服务需用户自行承担用户所在地至本公司的往返运费及保费;
(二)不在恒星服务pro(延保)的服务范围
第一条、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您将无法享受恒星服务pro(延保):
1. 产品的整机、主要部件已超过各自延保规定的有效服务期限;
2. 您未在本公司指定或书面同意的龙之恒科技官方授权维修网点进行维修、误用、碰撞、疏忽、滥用、进液、事故、改动、拆动、使用未经认可的第三方配件、不正确的使用非本机配件;或撕毁、涂改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的;
3. 报修的型号与实际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涂改的;
4. 使用环境不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表述,造成的损坏;
5. 因其他恶意侵害行为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的;
6. 使用未经龙之恒科技认可的第三方配件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以及自行改造、升级等问题的;
7. 产品外观的损坏,如脱漆、刮痕、褪色以及其他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失;
8. 因被盗、被抢、遗失等原因导致的产品整件或部分灭失的;
9.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10.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1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台风、洪水、地震、火山爆发或海啸、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12. 修理后因价值降低而引起的损失;
13. 第三方设备等非本公司产品的损失;
第二条、下列的损失或费用,也均不属于恒星服务pro(延保)的服务范围:
1. 除本公司产品故障问题外的其他需维修项,如需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需要您自行承担;特别说明:若质量故障以外部件损坏对本次单独维修造成影响,需要维修的,须由您先付费维修质量故障以外的损坏部件;
2. 耗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箱;
3. 因本公司产品故障造成您或其他任何人员的人身损害和/或财产损失和/或任何经济性利益的损失或其他间接损失;
4. 您发生的任何与恒星服务pro(延保)条款有关的诉讼、仲裁以及相关费用;
(三)恒星服务pro(延保)的有效期分别为:一年、三年:
1. 延保一年:厂保结束次日零时起生效,期限为1年,含厂保共2年;
2. 延保三年:厂保结束次日零时起生效,期限为3年,含厂保共4年;
(四)恒星服务pro(延保)购买须知
1. 同一台产品只能购买一次恒星服务pro(延保),多购买无效;
2. 购买恒星服务pro(延保)时,请您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的保障信息, 包括且不限于购买人、SN码等;
3. 本公司产品的延保补购有效期将根据产品的收货日期\开具发票日期\生产日期加15天(依次按顺序最早生效且有凭证的满足其中一项)之日起此恒星服务pro(延保)补购有效期为7天(含)内;
(五)申请恒星服务pro(延保)时需关注的重要事项:
1. 您购买恒星服务pro(延保)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故障时,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报修。报修时请提供购买方的信息(购买方厂家名称、联系电话、地址)及保障产品的信息(型号、SN码)。未能提供您本人完整信息的,本公司有权不接受报修并不提供服务;
2.本公司提供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维修服务,本公司将为您提供多次维修,不管何种情况下,本公司均不以现金方式对您提供赔偿;
3. 您在报修后,由本公司工程师将协助您远程检测,具体故障将以工程师检测为准;
4. 若在延保服务过程中,发现您的产品已经发生私拆的,或发生过严重弯曲、变形等非产品性能故障的付费维修,则本公司将不再为您提供任何服务,且不退还购买恒星服务pro(延保)的任何费用;
5. 因不可抗力、厂商缺料、上门环节延迟(仅限购买上门服务的用户)等导致的维修服务迟延,本公司将及时通知您,并尽可能减少由于不可抗力、厂商缺料、上门环节延迟导致的延迟时间;
6. 本公司维修或置换下来的零配件的废料,将作为残值进行回收;
7. 若本公司发现您存在欺诈行为,本公司有权不提供任何服务并诉诸法律;
(六)恒星服务pro(延保)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恒星服务pro(延保)自然终止:
1.已超出本服务协议约定的延保服务有效日期;
2.您购买延保服务的产品经非本公司指定官方授权维修网点或非书面同意的维修网点进行维修;
3.您购买延保服务的产品,发生过弯曲、变形等非产品性能故障的付费维修;
4.经本公司售后鉴定符合置换条件,为您更换新产品后,本服务自动终止;
5.如发现您故意损坏产品后购买延保服务,则该延保服务自动终止,本公司不退还任何费用;
(七)恒星服务pro(延保)的退货与转让
1.本延保服务一经售出不能退货;
2.本延保服务一经售出不能转让;
如涉及通过制造事故骗取不当利益的,则本公司保留追究该用户法律责任的权利。
面向境外用户的售后政策
境外(非中国大陆地区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的用户购买无锡龙之恒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或“龙之恒科技”)的产品,即可免费享受一年恒星服务(境外保修)。若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请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报修。敬请您留意以下条款,在您购买本公司产品之时,视同已向您告知并已获得您的认可。
(一)恒星服务(境外保修)的注意事项
1. 恒星服务(境外保修)仅适用与本公司直接发生对境外出口产品业务的公司主体;
2. 由中国大陆境内的企业购买本公司产品后再自行向中国境外出口的业务,实际为本公司对中国大陆境内企业的内贸销售行为,本公司负责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的产品售后服务;
3. 由中国大陆境内的企业购买本公司产品后再自行向中国境外出口的业务,因该企业出口销售行为所产生的报关、退税、售后服务由其自行负责,本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 由中国大陆境内的企业购买本公司产品后再自行向中国境外出口的业务,如需返厂至本公司售后的,需由该企业自行运输至本公司,且需该企业承担往返的运费及保费;
(二)服务范围
1. 恒星服务(境外保修)是由本公司向用户推出的标准售后服务;
2. 在服务期间内,若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不包含人为损坏、意外故障),龙之恒科技将为您提供恒星服务(境外保修);
3. 本服务包含技术支持和故障修复两个主项目(具体子项目请查看下方说明);
(三)服务项目
1. 协助用户远程检测、分析故障原因等技术支持;
2. 免费提供零件,授权及指导用户自助更换零件维修;
3. 半价换新服务:经本公司诊断为不宜修复的,故障产品做报废处理无需收回,本公司为境外用户生产全新同规格产品,价格仅收取原价格的50%,全新产品的运费及保费由境外用户承担;
4. 如果用户无法自助更换零件修复故障,且故障产品仍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可申请免费返厂维修;
(三)服务政策
1. 自出厂之日起享受一年恒星服务(境外保修),服务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可向本公司申请恒星服务(境外保修);
2. 服务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性能故障在用户无法自助维修时可向本公司申请返厂维修;
3. 返厂维修的运费及保费,由双方承担各自发出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即境外用户负责返厂时的费用,本公司负责产品修复后返回用户处的费用;
4. 服务期限以产品收货日期\开具发票日期\生产日期(依次按顺序最早生效且有凭证的满足其中一项)作为起始时间;
5. 非人为损坏及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产品故障在服务期内享受免费维修服务;
(四)非恒星服务(境外保修)条款
以下情况不属于恒星服务(境外保修)服务范围,如果出现下列情况,用户需要支付维修费用。
1. 超过恒星服务(境外保修)有效期限;
2. 无服务卡、发票或服务卡与发票信息不符;
3. 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
4. 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
5. 未按《用户手册》的要求使用、保养及调整造成的任何损坏;
6. 超出正常使用条件,强行使用本产品造成的故障或损伤;
7. 未经本公司授权的人员私自拆动或修理;
8. 恶意损坏服务卡内容、产品信息,包括模糊破坏、自行撕毁、篡改等;
9. 其他非产品本身设计、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
本售后政策及恒星服务(境外保修)仅适用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其他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地区。